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前屯扶贫肉鸭养殖基地项目
工程选址:沧州市献县韩村镇前屯村
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鸭棚及阳光发酵棚,辅助工程为消毒间、工作室、参观厅、餐厅、厨房、药品库、治疗室等;公用工程为供水、供电、供热系统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治理、固废处理等。建设规模:年出栏72万只肉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286186268@qq.com
地址:沧州市献县韩村镇前屯村
联系人:张晓东15630713393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下载:https://pan.baidu.com/s/14n-HenfxSP_Rc3p0GvvS7g 提取码:9888 或向建设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https://pan.baidu.com/s/1rr2wN0Mi7A7PCVbqlv6xVg 提取码:6666)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六、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17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